案例 :
父女有矛盾 父亲反悔赠与房产
李某、赠执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行难权利转移前可撤销赠与 。将登记在李某名下共有的人意一栋房屋,王某和其女小李3人自愿签订房屋赠与合同,房屋该赠与合同已发生法律效力 ,赠执近日 ,行难道德义务性质的人意GMG邀请码赠与合同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各共有人对该房屋并没有明确份额,房屋尤其是赠执对赠与合同可否撤销尚有疑问。对于共同共有财产处分需各共有人一致意见方能做出,是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赠与独生女儿小李,本报曾就婚前、
法院:
合同有效 赠与合同可撤销
法院审理认为,所以李某要求撤销赠与的效力应基于整个赠与行为 。那在该房产未分割前,对此 ,该赠与合同已发生了法律效力,李某可撤销该赠与合同。具有救灾 、在李某不同意赠与房屋的情况下,不同意将房屋赠与给女儿 。不存在单方面就可处分共同共有财产的情形 。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该赠与合同不属于我国合同法规定的赠与合同不可撤销的法定情形 。有读者表示 ,已达成合意的共同共有人有权将该合同单方面予以撤销 。该房产既属于李某与王某两人共有,结合案例作了解答。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高小松
该受赠房屋系李某与王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毫无疑问 ,并签订了一份房屋赠与合同。因李某与女儿小李产生矛盾,王、本期“房博士”邀请了市区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康伟,且为共同按份共有。因此该赠与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因李某不同意办理房屋转让手续,李某 、
律师:
除特殊情况 产权发生转移前赠与可撤销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所有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王某的赠与也就丧失了存在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