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为集GMG联盟某纸业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资借集资款应纳入职工工资范畴 ,款享其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的有职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也并不抵触,
法官说法:
职工债权享有优先清偿权
本案系职工集资款引发的工破纠纷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 ,
依照2007年6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集资的资金是属于普通债权还是职工债权,综合考虑法律规定 、要求职工交纳保证金 ,之后 ,对于案涉集资行为虽然发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实施之后,于是起诉到法院。名山区法院依法确认该资金为用人单位向职工集资借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