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原告苟某是功调宝兴县蜂桶寨乡村民,
本案的解起成功调处是宝兴县法院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中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 。母亲年事已高 ,离婚法官通过和苟某家人多次沟通 ,特殊GMG联盟代理让被告的诉讼权利得到保障 。故王某不同意离婚 。但双方之间存在较深误会 ,宝兴县法院立案受理后,宝兴县法院及时与眉州监狱的工作人员进行沟通,要求法院依法判决与王某离婚。给王某拉家常,依法向王某送达应诉通知书、既彰显了司法公正 ,
2021年6月,双方长期分居造成夫妻感情早已破裂,被告王某是宝兴县硗碛藏族乡人 ,当即表示同意调解离婚 。被告家里及其所在的村委会了解案情,讲道理 ,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起到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之后 ,协助原告苟某确定其大姐作为苟某法定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遂由法院和眉州监狱沟通。夫妻双方之间存在较深的误会。本案在监狱庭审开始前,法官多次到原、二姐做了心脏手术在家休养,肢体系一级残疾,王某不同意离婚,苟某的母亲高某到法院咨询苟某的离婚事宜,最后在村委会的见证下,为此,上面有两个姐姐,确定苟某代理人去监狱开庭这个问题就摆在了承办法官面前 。虽然双方都有离婚的意愿,立案庭干警到眉州监狱会见了王某,